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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5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高雄市推動品德教育實施計畫(113-115年)辦理。

(一)徵選項目及對象:
1、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本市國中及國小學校教職員。
2、品德主題故事類:本市國中學生、國小高年級及中年級學生。
3、品德主題漫畫類:本市國中學生、國小高年級及中年級學生。
(二)參賽作品將擇優錄取,並致贈獎狀、稿費或獎金;獲獎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彙整,提供予各校參考應用。
(三)報名相關文件請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光華國中學務處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品德教育徵稿評選及類別。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光華國中學務主任,電話07-7222622轉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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