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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 「112學年辦理清寒獎助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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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2學年辦理清寒獎助申請辦法」,資料如附件。
申請資格:就讀國中之清寒學生。
學業優秀獎助學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且每科成績達80分以上。
才藝競賽表現優秀獎助學金:全校性等級以上競賽,獲前三名者。
申請期間:112年11月l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2學年清寒獎助辦法與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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