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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校內收件截止日期:4月8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獎學金。

(三)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處分。

三、項目: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高中-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同年級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國中-前一學期各領域學習成績達70分以上且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個人才藝優秀獎學金: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前六名或佳作。

(三)團體才藝優秀獎學金: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前三名。

申請表及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請參閱附件。

備註:不得與高雄市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同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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