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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 高三補考名單 & 補考時間表

1. 補考學生須攜帶學生證(或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效期內之護照、已印有相片之健保IC卡)正本到場應 試,未帶前列證件者得參加考試,但須於該科補考時間結束前將相關證件送達教室予監考老師核符,否則已答試卷不予計分。

2. 若有感冒症狀請戴口罩應試。

3. 考試以學校鐘聲為主。

4. 以上未列補考科目(如:多媒體音樂、新媒體藝術、西班牙語、英文閱讀與寫作、家政、專題閱讀與研究、媒體識讀、進階程式設計 、數學專題-初等函數微積分等),請同學自行在58(星期三)前找任課老師完成補考。

5. 高三補考名單及補考時間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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