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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5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

本校113學年度第5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詳如附件。

●報名資格:各次招考報考人員應具備資格如下:

一、 第1次招考報名資格:具中等學校各該報考應試領域專長或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二、第2次招考報名資格:具中等學校各該報考應試領域專長或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 第3次(含)以後招考報名資格:具中等學校各該報考應試領域專長或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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