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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教育部函及大陸委員會函以,重申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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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教育部函及大陸委員會函以,重申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詳如附件。
1.1_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_批核.pdf
1.2_教育部函.pdf
1.3_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
1.4_大陸委員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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