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申請資格: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申請日期: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辦法與申請表請見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