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校內收件至9月12日止。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具原住民身分或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且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者。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中: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
2、國中: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科成績達7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成績優良者(未受警告以上處分)。
(二)特殊才藝獎學金:
1、就讀於國小以上學校,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
2、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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