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如附件。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且現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清寒學生。
  (二)國民中學組: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三)高級中等學校組: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校內申請期限:114年10月3日止。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