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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修正「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

主旨:澎湖縣政府修正「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規定,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4年9月17日府教國字第1140913327號函辦理。
二、檢附澎湖縣政府來函及「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發放要點各1份供參(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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